当前位置:首页
> 州市卫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15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委制定了《杭州市推进2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方案》《杭州市普惠托育服务“降本增效”行动方案》《杭州市西部区、县(市)养育照护补助发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到2024年底,2岁以下婴幼儿托位占全市托育机构托位(幼儿园托育部除外)的20%以上,2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岗位培训合格人数达150人以上;到2027年底,2岁以下婴幼儿托位占全市托育机构托位(幼儿园托育部除外)30%以上,2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岗位培训合格人数达500人以上。